云南省掀起学习宣传建设“森林云南”热潮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最近,云南省委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为云南省林业建设树立了旗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进一步凸现了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在山区综合开发中的主导地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建设“森林云南”,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领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我省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绿色经济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重要行动。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精神,云南省林业厅迅速部署,要求各地作好宣传学习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林业部门务必要深刻理解、充分领会建设“森林云南”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把全面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作为统领林业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迅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决定》精神,引导大家准确把握建设“森林云南”的时代背景、总体要求、基本内涵和政策措施,把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破解林业改革发展难题,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森林云南”品牌形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决定》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学深、学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要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日、支部活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决定》精神;要结合林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把《决定》纳入培训内容,组织专家学者分专题进行讲解辅导;对基层站所干部职工,要采取会议传达、专题讲座、送学下基层等途径,让他们了解《决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建设“森林云南”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把舆论宣传贯穿始终,做到家喻户晓,为推进“森林云南”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宣传工作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宣传《决定》与宣传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完善对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方案,把建设“森林云南”作为贯彻落实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进行突出宣传、集中报道。要大力宣传建设“森林云南”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地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强城乡绿化、完善“三防体系”、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各地在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林化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等九大林产业,建设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各地在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加快森林文化载体建设、打造森林文化品牌,建设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二要把宣传《决定》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结合起来。要把对《决定》的宣传纳入林改整体宣传方案,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制作标语标牌、出板报、设专栏等形式,做到《决定》精神与林改政策同步宣传、同步贯彻;要注意发现和总结通过林改促进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的典型事例,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实施林改促进“森林云南”建设。三要把宣传《决定》与对群众的林业科技培训结合起来。各地在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技培训时,要注意向群众宣传建设“森林云南”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群众不仅学到林业实用技术,也熟悉掌握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群众从事林业生产的热情,促进云南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