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王德祥副厅长到文山州调研指导林业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12月8—10日,云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率厅政策法规处、林改办有关同志深入文山州富宁、广南等县,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源林政管理等林业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就许多事关当前林业改革发展的问题进行指导。州人民政府胡荣副州长、州林业局付永刚局长和两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富宁县金坝林场小河口林区油茶低产林改造区、新植示范点、富嘉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油茶加工厂,广南县老寨湾金矿山征占用林地、珠广二级公路建设征占用林地现场、旧莫乡油茶低产林改造区、林粮间种示范点、县林改办、林业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并先后在两县和州林业局召开了座谈会。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王德祥副厅长对文山州深入贯彻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产业发展、资源林政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中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林改、资源林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讲解了政策、提出了要求。 王副厅长提出,文山州的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能估计过高。全州均山到户率、矛盾纠纷调处率等几项硬指标的完成与国家和省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做大量的整改工作,州、县林改领导小组、林改办、林业局要认真总结分析,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攻坚克难,保质保量完成主体改革整改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保护生态、农民增收、发展产业、壮大经济的目标。要坚持均山到户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不动摇;在矛盾纠纷调处上,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做到应调尽调;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强化林改档案等工作。州级要加强对县级林改工作的分类指导。 王副厅长强调,文山州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方面,要解决好商品材采伐、特别是人工商品林指标不够用,非商品材采伐指标用不完的矛盾,关键是要做好“十二五”采伐编限的编制工作。要充分总结过去编限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用好“二类资源调查”成果,并在对2006——2008年以来的林木生长量、蓄积量作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将编限工作做扎实,从而客观、合理地编制“十二五”采伐编限。同时,要引导和鼓励木材加工企业建设自己的原料林基地,拥有企业自己的“第一车间”。 王副厅长要求,省厅已将2010年的采伐指标下达到州,州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下达到各县。在指标的使用上,要用足现有数额、用活现有政策:一是将已下达的采伐指标合理地使用好,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二是州上节约的烧柴、自用材指标可以转为商品材指标使用,通过调剂,满足文山州2010林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三是非林地、田边地角、房前屋后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不需采伐指标,经林权所有者提出采伐申请,村小组证明,乡镇林业站调查,县林业局即可批准采伐并办理运输证,林农即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对抚育间伐10公分(含10公分)以下的林木,只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不需采伐指标。王副厅长强调:对以上政策,州、县要认真研究、吃透精神,从而抓好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好中低产林改造,支持好林农发展林业经济,真正实现谁种谁有谁受益。同时,也要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王副厅长强调,在征、占用林地工作上,林业部门要大力支持拉动内需、省重点工程建设,对文山境内的云桂铁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林业部门要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对先期工程、控制性工程,可依据省、州发展与改革部门的立项,办理对项目的预审核、审批;对经营性项目征、占用林地,必须完备各类报件方能审批。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异地使用林地和未经批准采伐林木。 王副厅长还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四至界限、落实到山头地块、兑现到一家一户,并与财政部门一起管理、使用好补偿资金。(文山州林业局 戎方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