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持林改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思茅区农村信用社按照有利于农户增收,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贷款积极支持有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企业、个体经营户购买集体林地,使农户既能够在林改中直接获得收益,又能够在今后的林地管理中获得管理费收入;使企业特别是林产品加工企业获得持续的原料来源。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支持林产品加工企业做好林产品加工,提高林产资源的附加值。思茅区具有较好的林业资源优势,林产品加工也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题下,思茅区农村信用社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有市场,资金周转快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增加林产品的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增值,有效地解决当地人员的就业问题,实现财政增收。兴科木业、沪顺木业等多家林产品加工企业都是思茅区农村信用社支持发展起来的。二是建立以林权抵押的贷款管理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无担保抵押的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思茅区农村信用社按照省联社的要求,建立以林权为抵押的贷款管理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户除小额信用贷款外的贷款无担保抵押的问题。其操作程序是:通过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林业部门登记,把林地使用权设定为农民的贷款抵押物,向农村信用社办理核定信用贷款额度以外的贷款。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农户贷款无担保抵押的问题。如沪海木业、沪顺木业、众禾木业等多家企业,董祖祥、鲁荣贵等个体经营户,都是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购买了上万亩林地发展林业产业的典型。(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