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多项措施并举筑牢森林防火屏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有序应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 一、不断强化森林防火认识。3月1日,市人民政府再次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市要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艰巨性作出准确判断,对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和引发重大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严重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最紧要的任务来抓,对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的,要迅速完善和补充。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一是出动宣传车利用集市到重点乡(镇)、重点林区开展《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出动车辆300辆次,1198人次,发放森林防火宣单2.5万份);二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覆盖面广的优势宣传森林防火(与思茅广播电台签订协议,从1月1日至5月30日每天3次);三是抓好林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 “防森林火灾,保平安清明”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和祭祀人员这两个重点群体的森林防火意识(给林区中小学上森林防火课1155课时);四是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彩旗及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全市插挂森林防火五彩旗1275面,市、县(区)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不少于2次;五是以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在普洱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向社会通报一批典型火案查处情况,公开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情况,通过反面教育警醒公众,增强震慑力。截止目前,全市共刷新宣传牌444块,张贴宣传标语4300条,发放户主通知书55.8万份。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对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生产用火严格执行准烧证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户在低火险时段进行安全用火,按照《云南省计划烧除规程》全面规范生产用火。对痴、呆、精神病人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1886人,同时签订责任书。针对境外火源防控难的特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分别与越南、缅甸双方签订了两国边境地区森林防火联防会议纪要,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工作。有效的将境外火拒于国门之外。 四、增加森林防火资金的投入。截止目前共投入防火资金581万元,其中省投入138万元,市投入250万元,县投入193万元。全市投资80多万元,解决43个重点火险乡镇扑火机具严重不足的问题,投入67万元,装备了通讯应急设备,确保火场通讯畅通。各县、区积极组建适合自身实际的扑火队伍,全市已组建了集中食宿的扑火队5支150人;乡、村应急扑火队53支1590人;义务扑火队2120支44351人。 五、加大督查和火患排查。3月1日市政府派出了由水务、林业、农业、教育牵头的相关部门参与的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十县(区)的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也派出了4个工作组对10个县(区)、3个森工局的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局班子成员分别到所挂钩的县(区)、局督促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派出检查组180支707人。 六、加强值班及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市从1月20日起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及带班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始终坚持24小时双岗和双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火情。截止目前未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彭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