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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临沧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6年8月在云县开展试点工作开始,2007年4月在全市全面推开,历时已近两年,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一是还山于民,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林业发展活力大大增强,投资造林持续升温。许多村民拿出积蓄投资造林,有的村民除经营好自己的林地外,还承包荒山种植核桃。凤庆县郭大寨乡团山村均山到户后,群众看到了造林致富的希望,在村两委班子的组织带动下,当年就种植核桃2500亩。二是产业发展,林农收入得到增加。2007年,全市新造林面积208.5万亩,比2006年底增加88.01万亩,增幅达42.29%。其中,新增核桃面积159万亩。据统计,2007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2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76亿元的31.31%。三是生态优先,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农更加关心林子的经营治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感明显增强。森林资源的管护有力,盗砍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林农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积极性显著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市森林案件、森林火灾呈明显下降趋势。四是依法改革,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持林改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五公开和林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依靠群众,把分不分山、分多少山、如何分山的决策权交给群众,真正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使改革真正做到符合民心、体现民意、维护民利。解决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积怨多年的矛盾,消除了林区的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强化队伍,干部和农民得到了培养锻炼。林改干部既要认真做好各项林改工作,还要与基层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干部队伍得到了锻炼,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林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培育了一批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