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召开林业管理条例审查论证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审查论证会在六库召开。会议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论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六中、副主任斯大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迪友堆、州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法工委、州法制局及州林业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李兴旺、立法处处长杨小葵及副调研员罕福勇、张兴洪特别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条例》的修订情况作了简要的通报,让参会人员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目前进展情况有了一定的掌握;并按照逐条逐句的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论证。使《条例》的结构设置、内容的可行性、规范性、执行性和合理性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李兴旺指出,《条例》修订工作在怒江州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具体负责同志的努力工作下,《条例》修订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希望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再使一把劲,尽快形成书面意见进入党内报批程序,从而保证修订工作的连续性。 和六中对会议的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认为与会同志本着怒江林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建言献策,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条例》办公室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根据会议达成的共识,认真地对《条例》进行修改。二是要抢抓进度,力保《条例》能在十一月中旬进入党内报批程序。三是要修订过程中要坚持服从上位法、突出怒江特色的原则,确保出台的《条例》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四是要进一步研琢《条例》语句、辞藻,力保《条例》语言的精炼、准确和规范。(怒江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