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顺利完成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7月3日,红河州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三次复查成果顺利通过了由云南省林业厅主持的验收。至此,红河州已顺利完成了全州四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走在了全省州市级森林资源监测的前列,对全省州市级森林资源监测起到了示范作用。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森林资源监测的重要手段,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利用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快速获得宏观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规律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其成果是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监督检查森林资源消长、考核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红河州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初建于1993年,分别于1998年、2003年、2008年进行了三次复查,摸清了每5年间隔期内全州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变化,为红河州林业决策和森林经营管理提供了宝贵的依据,特别是在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省16个州市中,有11个州市建立了州市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红河州、昆明市、普洱市、楚雄州等州、市定期开展复查和动态监测。红河州从1993年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一直坚持定期复查,每五年对全州进行一次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在已建立体系的11个州市中尚属首家。(资源林政处艾建林、何登文)